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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咨询:故意伤害和过失伤人的不同在哪儿?

2021-11-23

故意伤害罪的死亡以故意伤害罪为前提,过失死亡则不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伤害的意图。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伤害意图,应当综合考察整个案件中的主客观因素,分析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否具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者是否仅仅因为一般的殴打意图而疏忽大意或者意外致人死亡。

公诉: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从而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诉: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性,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法的二百三十四条的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通常这种情况被称为轻伤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违反相关刑法规范以损害社会利益时,才会构成犯罪。

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方式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比如前者用刀踢、,用棍子射、打石头,用水烧、等等。后一种情况,如果负责保护幼儿的保姆不负责任,结果刺瞎了眼睛的行为,即使幼儿用刀乱戳身体,也会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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