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请律师的费用由谁支付呢?
律师费也即交通事故受害人委托交通律师介入协助车祸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并不是车祸案件法定的赔偿项目内容。实践中,我国个别地区支持律师费的赔偿,有的地区则不支持,而有的地区则相对支持。
首先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受害人要委托律师介入事故索赔。
律师行业作为第三服务业,解决的是人们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纠纷,为委托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服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针对赔偿项目的种类、事故责任的划分、赔偿项目的计算、诉讼证据的收集、各方对事故损害的分担、保险理赔、赔偿义务人等诸多内容,作为受害人的一般老百姓而言,都是很生疏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专业人士如交通律师介入协助。
实践证明,通过律师的协助,原本自己打官司可获赔10万的,变为了20几万乃至于更多,因为律师知道农转城等特殊赔偿方法与诀窍内容。这些都是为什么交通事故中存在律师费的原因了。
虽然律师费因为车祸赔偿而产生,但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最 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都没有将其纳入法定的赔偿项目之列。而导致其在地方上有不同的规定,如上海市是明确支持律师费项目的,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一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就明确:
考虑到受害人因诉讼聘请律师确实会产生一定损失,上海高院在沪高法民〔2000〕44号文中明确律师费可以作为损失予以支持。一般情况下律师费赔偿的标准不宜高于10000元,由法官根据案情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