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有效的刑事辩护?根据一般职业标准,有效辩护是指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有意义的法律援助。如果律师无法为被告人提供任何法律援助,或者提供的法律援助流于形式或缺乏实质性价值,那么这种辩护就不是有效的辩护。本文详细介绍了法律快车的小系列。
什么是有效的刑事辩护?
1、律师必须具备刑事辩护所需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经验;
2、律师应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做出合适的职业判断;
3、律师应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工作;
4、律师应尽早与客户见面,确保客户的知情权,并在重要决策问题上与客户进行充分协商;
5、律师应进行充分调查,收集所有与定罪量刑有关且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进行有效辩护,这是一项开放的律师职业标准。
有效辩护原则的特点是什么?
有效的辩护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及时性。
辩护应及时进行,“迟来的正义和非正义”。有效辩护的及时性要求被起诉人享有及时通知指控的权利,及时得到律师的帮助。
其次,充分性。
辩护权要充分,这是有效辩护的核心内容。辩护人的辩护权主要包括: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等。这些权利是辩护人在法庭上辩护的先决权。如果辩护人没有这些权利或者没有充分享有,那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就会陷入“仓促上阵”、尴尬的局面是“无米之炊”。唯有充分保障这些权利,才能使辩护权得到充分实施。
三是抗辩。
辩护人的辩护可以成为对抗控诉、独立影响审判的力量,这就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诉讼程序中应该被视为诉讼主体的地位。辩护手段要形成对抗,因此立法要在一定程度上协调控辩双方的举证手段和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倾斜取证困难的辩护人,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控制人要谦虚。
四是工艺的可持续性。
从辩护过程来看,有效的辩护不仅取决于审判阶段法庭上的辩论和陈述,还取决于侦查阶段的辩护。因为侦查程序不仅是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非常重要,也是“危险、可怕”的阶段。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辩护也应该延伸到执行阶段的法律援助。可以说,辩护应该从刑事诉讼开始贯穿整个刑事诉讼阶段。